關于全國檢察機關第十次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評選對象的公示
為充分發揚民主、廣泛聽取意見、接受社會監督,現將我區推薦的“全國模范檢察院”“全國模范檢察官(模范檢察干部)”評選對象予以公示。公示期5個工作日(10月27日至11月2日),如對推薦評選對象有異議,可通過電話、來信、面談等形式向自治區人社廳、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映。反映問題應當實事求是、客觀公正、提倡實名反映問題,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。
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表彰獎勵辦公室
聯系電話:(0991)3689755
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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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區推薦全國檢察機關第十次“雙先”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3年10月27日
“全國模范檢察院”“全國模范檢察官(模范檢察干部)”推薦評選對象公示名單
一、“全國模范檢察院”推薦評選對象
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奎屯市人民檢察院
簡要事跡:該院辦理了環保部督辦的非法采礦案,司法人員職務犯罪專案、虛假訴訟監督等一批有影響的大要案。先后榮獲“全國檢察文化建設示范院”“全國文明接待室”“全國青少年維權崗”等10余項榮譽。
二、“全國模范檢察官(模范檢察干部)”推薦評選對象
周繼鳳(女,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、二級檢察官)
簡要事跡:該同志入選全國檢察重罪人才庫。制發的法律文書獲評“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優秀釋法說理文書”,榮獲第七屆全國優秀公訴人、自治區巾幗建功標兵等稱號。